12月13日( 张野)2021年12月9日凌晨,万宁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依托“路长制”勤务机制,联合特警、派出所在辖区设卡开展夜查酒驾整治行动。查处一批涉嫌酒驾、醉驾人员。 当天2时左右,万宁交警在223国道某路段依法拦截一辆琼CT***1号临时牌小型轿车,经抽血检验,符某波血液中酒精含量为65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机动车。 当天2时20分左右,万宁交警在223国道某路段依法拦截一辆琼A2***7号牌小型轿车,经现场酒精呼气式检测,驾驶人钟某聪血液内酒精含量为39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机动车。 当天2时22分左右,万宁交警在223国道某路段依法拦截一辆琼A9***G号牌小型轿车,经抽血检验,陈某平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19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 当天2时30分左右,万宁交警在223国道某路段依法拦截一辆琼C6***9号牌小型轿车,经抽血检验,邱某基血液中酒精含量为64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机动车。 当天2时37分左右,万宁交警在223国道某路段依法拦截一辆琼C8***9号牌小型轿车,经抽血检验,张某斌血液中酒精含量为91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 当天2时50分左右,万宁交警在223国道某路段依法拦截一辆琼CZ***6号临时牌小型轿车,经抽血检验,毛某跃血液中酒精含量为66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机动车。 当天5时14分左右,万宁交警在223国道某路段依法拦截一辆琼CZ***3号牌小型轿车,经现场酒精呼气式检测,驾驶人吴某亮血液内酒精含量为42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机动车。 当天5时24分左右,万宁交警在223国道某路段依法拦截一辆琼CE***5号牌小型轿车,经现场酒精呼气式检测,驾驶人严某血液内酒精含量为56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机动车。 当天5时30分左右,万宁交警在223国道某路段依法拦截一辆琼AU***5号牌小型轿车,经现场酒精呼气式检测,驾驶人吴某松血液内酒精含量为37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机动车。 当天6时左右,万宁交警在223国道某路段依法拦截一辆琼AN***1号牌小型轿车,经现场酒精呼气式检测,驾驶人韦某斌血液内酒精含量为38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机动车。 万宁交警查获“醉猫” 万宁交警供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