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北京3月3日电(汤琪)“小孩5秒解锁共享单车密码”、“孩子骑共享单车横冲直撞”……随着共享单车火遍中国部分城市的大街小巷,儿童骑车上路的现象越来越普遍,安全问题引发关注。 日前,上海、深圳交警先后发布提醒,重申未满12岁的未成年人严禁骑自行车上路。共享单车车身上是否应有相关标识?儿童使用共享单车发生安全事故,企业是否应担责?法律公约之外,家庭教育能否跟上? 在北京街头的一处共享单车停车点,有小孩在尝试解锁。汤琪 摄 解锁密码简单,诱导儿童违规骑行? 近年,共享单车迅速成为中国一些城市交通的重要组成部分,解决人们“最后一公里”困难的同时,交通安全隐患也亟需重视。 其中,未成年人违规使用共享单车、儿童坐在共享单车前方载物篮里等现象尤为普遍。 据媒体报道,今年1月,深圳三名12岁左右的孩子因为在骑共享单车时发生了摔伤,导致手臂严重骨折。单车企业认为,这是孩子没有通过平台解锁,而是偷偷骑走的车,所以他们不负任何责任,拒绝赔偿。 针对企业所反映“没有通过平台解锁”的现象,中新网(微信公众号:cns2012)记者在北京街头观察发现,一些共享单车的停车点处,确有小孩未通过手机注册、输入验证码解锁,而是一辆一辆测试能否直接开锁。 记者了解到,一些共享单车的解锁方式过于简单,如果前一个使用者完成骑行后,未将密码打乱,下一个使用者可以直接开锁。更有媒体报道,只要注意观察密码按键,小学生5秒就能给单车解锁。 尽管一些共享单车平台在使用指南中明确了“用户应为12周岁以上符合骑行自行车上路的年龄”,也对注册时所需的身份证进行了12周岁以上的识别,但密码漏洞仍成为一些孩子和其他使用者违规开锁的诱因。 在北京街头,孩子使用共享单车,无监护人跟随。汤琪 摄 上海、深圳官方先后重申禁用令 越来越多的儿童违规使用共享单车的现象,很快引起城市管理者的注意。 继上海严禁12周岁以下孩子骑行共享单车后,深圳交警也于近日发布《规范未成年人共享单车使用行为联合声明》。 深圳交警局副局长冯新毅在接受中新网记者采访时表示,联合声明主要是由交警局、教育局、共享单车企业三方共同发布,旨在引起学校和家长的重视。 据深圳交警部门数据显示,今年1月1日至2月20日以来,深圳市共发生涉自行车道路交通事故1228起,造成7人死亡、1158人受伤,死亡人数占事故总死亡人数的22.5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一条规定,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在道路上行驶的驾驶人必须年满12周岁。也就是说,上海和深圳对共享单车使用者划定年龄界限,实际上是对道交法规定的重申。 对此,冯新毅表示,对未成年人的安全问题,过去一直都很重视,但有了共享单车以后,未成年人骑行,特别是在公共道路上骑行、搭乘的现象越来越多。 “不仅仅是共享单车存在隐患,除了联合声明外,我们还有倡议书,内容更广泛,对不要翻越护栏,不要坐在车前面的载物篮里,不要使用平衡车、独轮车等针对未成年人可能存在的交通隐患都做出了规范。”冯新毅说。 对此,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中国消费者协会副会长刘俊海在接受中新网记者采访时表示,一些城市管理者重申这项法规还是有针对性的,他强调,“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行车安全应当是立法和监管的重中之重,共享单车毕竟还是自行车,就该纳入法律范围内。” 共享单车火遍城市的大街小巷。汤琪 摄 禁令如何执行?交警回应:教育为主 法规之下,执法又该如何展开? 冯新毅告诉中新网记者,一般情况下还是以教育、引导、规范为主,他表示,“我们主要目的是从教育宣传引导,以此给学校一个切入点和窗口,做好宣传工作。” 在执法当中,冯新毅强调,深圳交警将加强路面执法检查力度,更加注意行人和非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对学生违规行为进行引导,如果发现以后将进行登记,并给学校反馈,学校再反馈给家长。 对于情节严重者,他表示,“该处罚还是得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监护人该承担责任的,还是要承担。” 儿童骑车上路的现象越来越普遍。汤琪 摄 企业如何加强管理?专家:车身增加标识 尽管在上述案例中,存在儿童使用共享单车出事故后、单车企业拒不担责的情况,但刘俊海认为,儿童使用共享单车出现问题,商家如果没有文字警示,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他建议,在共享单车车身上一定要有“12岁以下未成年人禁止使用”的标识,“没有标识的话,意味着生产者、经营者违反了安全保障义务和信息披露义务,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安全保障权,知情权受侵害,就会导致选择权受侵害。” 此外,中新网记者观察发现,不少家长会在周末带孩子外出游玩时,主动和孩子一起寻找共享单车,并利用自己的身份证在平台上注册,解锁单车后给孩子使用,更有甚者带孩子一起骑行。 对此,冯新毅认为,家庭教育是防范孩子违规使用共享单车的核心,“家长如果对此引起注意的话,就不会给12岁以下的孩子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