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泽慧:加快基础养老保险全国统筹

来源: 作者: 时间:2017-03-03
岳泽慧:加快基础养老保险全国统筹

  中国经济网北京3月3日讯(中国经济信息记者 梅淑娥)全国政协委员岳泽慧今年在全国政协第十二届第五次会议上的提案, 其中一项是关于加快基础养老保险全国统筹的建议。 

 岳泽慧委员接受记者采访。记者 梅淑娥 摄影

  岳泽慧委员说,《十三五规划建议》提出要“实现职工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逐步实行全国统筹”。当前我国基础养老金统筹是在省、市一层,由于各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不平衡,造成现有制度难以体现公平性、互济性,特别是在东北等人口流失严重的经济欠发达地区,养老保险抚养比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受历史原因、制度原因和养老金提标等多重因素影响,一些省份已出现较大的养老金缺口。据有关数据统计,2015 年,东北地区企业养老保险抚养比分别为:辽宁省1.79:1、吉林省为1.53:1、黑龙江省1.33:1,远低于全国企业养老保险抚养比平均水平 2.88:1。三省企业养老保险基金可支付月数分别为8.9、7.5和1.0个月,低于全国平均水平17.7个月。辽宁省2016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预计全年基金总收入1513.8亿元,基金支出1856亿元,基金收支缺口将达到342亿元,“十三五”期间,按照年6.5%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五年累计基金缺口将达到2627亿元。较低的统筹层次难以抵御大规模的支付风险,部分地区养老金缺口问题甚至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一大隐患,不得不高度重视。加快推进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建立全国统一可持续的养老保险制度已迫在眉睫。 

  为此岳泽慧委员建议: 

  1、实行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垂直管理。在全国范围内对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实行垂直管理,经办机构的工作经费由中央财政列支,各级养老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实行统一归口管理。 

  2、加强对养老保险工作的领导。成立国家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和国家领导人担任组长,各省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成员,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 

  3、合理划分中央和地方在养老保险事业中的权责。适时修订《社会保险法》,明确基本养老保险费扩面、征缴、清欠实行各级政府负责制,将任务完成情况纳入省、市、县政府责任目标考核,实行严格的奖惩制度。对未完成任务的地方主要领导要进行问责,并通过转移支付方式扣减地方财力,对较好完成任务应通过专项转移支付等方式增加中央财政补助。 

  4、建立全国统一可持续的养老保险制度。一是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确定全国统一的养老保险费率和符合各地实际的缴费基数,制定统收统支可以持续的养老保险制度。二是充分调动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将各地社会统筹基金按照70%的比例上缴中央,再由中央财政出资共同构成全国统筹基金用于省际的余缺调剂。各省级政府利用所剩余的社会统筹基金,外加地方财政补贴,建立地方附加养老金,由各省统筹管理,按规定核拨给省内地市。 

  5、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要建立养老保险空账问责机制,由国家派驻专项督查组对各省的养老金“历史债务”问题进行专项督查,对实际查明由于历史原因和制度原因造成的养老金缺口由中央、省、市、县四级财政配套解决,对于地方财政无力解决的可采取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的方式添补缺口;对将养老金挪为他用而造成资金缺口的要问责地方政府。同时,鉴于辽宁省国企职工数量大,退休人员多(截至2016年末,辽宁省企业离退休职工达642.4万,约占全国总数的7%。),历史欠账多及近年来养老金多次提标等原因,造成企业养老金支付压力巨大的实际情况,应加大中央财政对辽宁省养老金专项转移支付比例,将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获取的收益和企业上缴的税费按一定比例添补养老金缺口。 

  代表委员小资料: 

  岳泽慧,女,汉族,1967年8月出生,辽宁葫芦岛人,农工党党员,1990年7月参加工作,浙江医科大学学士,辽宁省委党校工商管理研究生学历。

  更多报道请见 “稳中求进 团结奋进——2017全国两会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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