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将在洋浦开展保税油经营试点

来源:互联网 作者:海口之窗 时间:2022-02-09
12月16日( 谭琦)近日,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海南自由贸易港船舶保税油经营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通知,提出保税油经营前期在洋浦经济开发区试点,海南

12月16日( 谭琦)近日,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海南自由贸易港船舶保税油经营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通知,提出保税油经营前期在洋浦经济开发区试点,海南省人民政府对保税油经营资质实行统一管理,并对保税油的申请和经营做出了相关的规定。

据了解,《办法》中所指的保税油,是指经海关批准未办理纳税手续进境、由海关实施监管的燃料油,未办理纳税手续是指未缴纳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船舶保税油经营是指在海南省辖区内为国际航行船舶及以洋浦港作为中转港从事内外贸同船运输的境内船舶加注保税油的经营行为。保税油经营资格的有效期为3年。

申请保税油经营资格试点的企业,应在洋浦经济开发区注册,并拥有或租赁符合相关技术和安全条件的双底双壳供应船舶至少2艘,单船载重吨位不少于1000吨;如采用租赁方式的,合同期限不得少于3年;在海南省内拥有符合安全技术条件、满足海关监管要求,库容不低于8000立方米的油罐,且具备接卸和转运保税油的配套设施;如采用租赁方式的,租赁合同期限不得少于3年;具有可持续发展能力,稳定的燃料油采购渠道等条件。

在保税油经营的过程中,对企业提出了13条严禁行为要求。经营过程中如出现主动终止保税油经营活动或停歇业超过12个月、连续2年不参加年检或年检不合格的、营业执照等批准证书(件)已失效或经营范围已不包含保税油经营等情况的企业,将被依法注销其经营资格。

海南将推进“互联网+”监管,在供油船舷梯处增设监控设备,加强对保税油经营行为的事中事后监管,对保税油经营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并按规定将查处情况向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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